行銷大師科特勒(Philip Kotler)將建立一個新產品利益(Benefits)區分為三個層次:
1.核心產品(Core Product)
2.實際(有形)產品(Actual/Tangible Product)
3.引申(擴增)產品(Augmented Product)
茲分別說明如下:
(1). 核心產品,是指消費者購買某種產品時所追求的利益,是顧客真正要買的東西,因而在產品整體概念中也是最基本、最主要的部分。消費者購買某種產品,並不是為了占有或獲得產品本身,而是為了幫助顧客解決問題或是滿足其某種需要的效用或利益。
例如:買自行車是為了代步,買漢堡是為了充饑,買化妝品是希望美麗、體現氣質、增加魅力等。因此,產品經理在開發產品、宣傳產品時應明確地指出產品能提供的利益,這樣的產品才具有吸引力,而行銷人員的任務是要挖掘隱藏在產品背後的真正需要。記住:廠商賣給顧客的是產品帶給他們的利益,而不只是產品的功能或特色。
(2). 實際(有形)產品必須把核心產品轉變成一種實際的東西,以便賣給顧客,這個層次的產品稱為實際產品。自行車、手機、電腦等均屬實際產品。實際產品有五種特徵:品質水準(Quality)、功能特色(Features)、設計(Styling/Design)、品牌名稱(Brand Name)及包裝(Packaging)。產品的基本效用必須通過某些具體的形式才得以實現。產品經理應首先著眼於顧客購買產品時所追求的利益,以求更完美地滿足顧客需要,從這一點出發再去尋求利益得以實現的形式,進行產品設計。
(3). 引申(擴增)產品是顧客購買有形產品時所獲得的全部附加服務和利益,包括提供信用付款(Credit)、運輸(Delivery)、保固(Warranty)、安裝(Installation)、售後服務(After Service)等。例如:IBM公司之所以由電腦硬體銷售轉型成為顧問式的銷售服務,其實就是注意到顧客要買的是解決問題的服務,而非僅僅是box moving。此外,網購業者提供(退貨)免運費、多元化的付款方式,對消費者來說也是附加的服務和利益。
以飯店業者為例,提供「安全、舒適的休息環境」是屬於『核心產品』;提供「寢具、衛浴、健身活動…等設備」是屬於『有形產品』;提供「機場接送、市區導覽…等服務」是屬於『引申(擴增)產品』。
對產品經理來說,企業競爭越來越激烈,不同的競爭產品在核心產品或實際(有形)的差異愈來愈小(如:智慧型手機)。但如果能設計更契合消費者需要的引申(擴增)產品除了有助於取得市場上的競爭優勢之外,也才能讓公司能從激烈的競爭中脫穎而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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